万绿达集团提醒您:2017年7月1日起,广州市黄标车限行啦!
2017-07-06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特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低速汽车、摩托车),因其张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而得名。

据测算,一辆达不到国Ⅰ标准的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国Ⅳ车的28倍、国Ⅴ车的37倍;国Ⅰ、国Ⅱ柴油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相当于国Ⅴ车的7.8和5.5倍。

据信息时报报道,2015年广州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33.8万辆, 每年增长率都超过30%,年产销量更是突破300万辆,呈现强劲增长势头。广州市环保局介绍,有关研究结果表明,机动车排放是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首要来源,占比42.9%;是PM2.5的第二大来源,占比19.3%。由此可见,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我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机动车大部分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

为加强对以黄标车为代表的高污染汽车的污染控制,促进加快淘汰黄标车,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称, 2017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

《通告》还表明,黄标车过境广州不受限的高速公路包括:
  广清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万绿达集团提醒各位车主、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有关限行规定,勿将黄标车和未持有有效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驶入限行区,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限行监管执法工作。同时呼吁广大车主继续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主动提前淘汰黄标车,减少黄标车污染物排放,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打造生态环保的美丽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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